公积金代办的要求
发表时间:2024-05-04 22:18:39 浏览次数:76
1.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。
2.离休、退休的。
3.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。
4.出境定居的。
5.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。
6.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%以上部分的。
7.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。
8.本人、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。
9.遇到突发事件,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。
10.连续失业两年以上,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,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。
11.职工在职去世,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。
12.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要求以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。